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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乔布斯传》有感:我开始讨厌他,但最终爱上了他。

哈尼Zzz 哈尼Zzz
2024-09-21


哈喽,宝子们好呀~!



今天给大家推荐一本我近期读过的感触非常多的一本书,它就是——《史蒂夫·乔布斯传》。





这本书读完有段时间了,决定读它是因为看了段永平语录,里面有很多谈到苹果的部分让我对此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因为没有系统性了解过乔布斯本人,所以想着通过阅读《乔布斯传》来加深下印象。原本计划是读完《乔布斯传》读一下《蒂姆·库克传》,但好在看之前,先看到了老唐的人肉测评:





以上内容出自:老唐实盘周记2023年2月25日老唐实盘周记2023年2月25日免费版


虽然对苹果感兴趣,但目前投资苹果不感兴趣,主要是自己持仓的企业还都没看懂,就先不费工夫去研究自己还没涉足的企业了,毕竟精力是有限的。所以关于库克的这本就先不看了,等日后有时间研究苹果了,再拿出来看看。

 

今天主要是跟大家浅浅地聊一下《乔布斯传》的读后感。





 

虽然这本书页码较多——“微信读书”显示总共1490页,一般超过1000页的我就定义为比较多了,但阅读起来相对轻松(我意思是相比投资理论和专业知识的书来说),然而看起来又让人很头痛,主要一方面是乔布斯的性格太过复杂,另一方面是书中牵扯的英文人名太多,对于我这种记忆力不好的人,只能选择性替换成ABCDE,或者是阿珍、阿强...


此时脑海中竟然哼唱起了“阿珍爱上了阿强”🎵


打住

 

不过,总的来说,这是一本很有魔性且很有趣的书,在我读完之后,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就是:“人生就是连点成线,做好眼前最想做的”。虽然很多细节记不清楚了,但哪怕书中有一句话或者是一段文字能让你读后久久回味,我想它便值得给予五星好评。


插播,文章是我上周就写好的,今天拿出来整理一下。正好这段跟老唐最新周记中留言区回复的一段话共振了:





关于“人生就是连点成线”我放在文章后面说,先按照书籍的章节顺序来谈谈我的感受。

 

老实说,在还没有读这本书之前,我对乔布斯的认知是他很牛掰,很高大上,是果粉心中的苹果教父,神一般的感觉。虽然自己不算是合格的果粉,没有疯狂到出一款机子就买一款的程度,但自从iphone4在中国普及之后,就一直是苹果的忠实用户,从使用感受来讲,对苹果还是相当满意的,也是非常认可乔布斯的地位的。


然而…

 

在我刚开始读的时候,便在书中看到了与我想象中的苹果之父高大上形象之外的东西。

 

书的前18章——也就是乔布斯被驱逐出苹果之前的章节——让我阅读时感觉到非常痛苦


可能是童年“被抛弃”的影响,导致乔布斯的性格“过于古怪”,当我们作为一般人想要试着去了解他的时候,就会感觉到很别扭,即便我跟他有着差不多相同的痛苦经历,但还是很难理解他,可能是我性格中阳光的一面占据了主导,所以无法跟他产生太多共鸣。我感受到了他人格分裂的那部分,同时也对我的人生观也产生了极大的撕裂,所以,我读到头痛。





在阅读过程中我试着写下他身上的一些性格特点:

 

偏执(or固执?)、控制欲强、自卑、情绪不稳定、很性情(经常爱哭)、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一周洗一次澡、素食)、叛逆(主流文化的反对战士)、渣男特性,逃避责任…(女友怀孕)、童年被领养的事情让他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现实扭曲力(最厉害的能力)...

 

但在我查资料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段总结写的更好,所以我放在这里,让“还没有读过这本书、准备读这本书、且跟我之前对乔布斯有一样‘误解’”的朋友有一个心理预期

 

被人称为神经高度紧张的工作狂,以其热情激励他人,拥有一个“现实扭曲场”,热衷于技术,事必躬亲,傲慢而偏执,有禅宗信徒一般让人镇静的力量。

 




关于乔布斯的离谱行为,我可以简单摘抄书中的几段文字让大家品味一下

 

1972年,乔布斯要开学了,他的父母开车带他来到了波特兰。但他又做出了叛逆的举动:拒绝父母送他进校园。事实上,他甚至连“再见”和“谢谢”都没有说。后来他回想这件事的时候,充满了愧疚。

 

乔布斯开始经常和科特基及他的女友伊丽莎白·霍姆斯(Elizabeth Holmes)混在一起,尽管第一次见面时他就羞辱了伊丽莎白,他不停追问要多少钱才能让她跟另一个男人上床。

 

 “天花板上有一扇小门,是通向阁楼的,那里空间很大,”他说,“我们有时候在那里服用迷幻药,但大多数时候我们只是在里面冥想而已。”

 

但这本书也进一步将他推向了极端的饮食习惯,包括催吐、禁食,或者连续几个星期都只吃固定的一两样食物,比如胡萝卜或苹果。

 

素食主义与佛教禅宗,冥想与灵性,迷幻药与摇滚乐——那个时代寻求自我启迪的校园文化中,这几样标志性的行为,被乔布斯以一种近乎疯狂的方式集于一身。

 

正如我前面所说,也许是童年的经历,让他变得非常叛逆:

 

 “史蒂夫身上的关键问题是,为什么他有时候会失控般变得残酷并伤害别人,”他(指安迪·赫茨菲尔德(Andy Hertzfeld))说,“那还要追溯到他一出生便被遗弃这件事上。真正的潜在问题是,史蒂夫的生活中,永远有‘被遗弃’这样一个主题。”

 

乔布斯曾经向自己的密友透露过,他参加治疗是因为饱受童年痛苦:被领养并且对亲生父母毫无所知。“史蒂夫非常渴望了解自己的亲生父母,这样他就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

 

卡尔霍恩说道,“他告诉我,他的父母抛弃了他,他感到非常愤怒。

 

本身我自己也是妈妈,所以,在我看到这些内容的时候,再一次感受到,原生家庭给孩子带去的影响是一生的,我们作为父母,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呵护孩子,不要给他们带来伤害。儿童是很脆弱敏感的,有些大人不知觉的举动,也会给他们造成一些内心上的波澜,更不用说‘被遗弃’这种巨大伤害了。

 

童年造成的创伤,会跟随你一辈子,不是你不想抹掉,是它们真的抹不掉。时间会治愈伤痛,却无法抚平创伤。你可以大方地说起那些以前羞于开口的过往,但却会不知不觉地流泪。

 

就像我现在写下这段时的状态一样。

 

我很满意现在的生活,也很感恩命运赐予我的一切,但眼泪还是会默默流下。

 

不过,虽然乔布斯认为他的童年比较坎坷,但是有一说一,作为读者来看,他的养父母对他还是非常不错的,并且他本人也深受其影响。

 

比如,乔布斯对产品“完美”的极致追求,深受其养父的影响:

 

老乔布斯说,把柜子和栅栏的背面制作好也十分重要,尽管这些地方人们是看不到的。“他喜欢追求完美,即使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他也会很关心。”

 

乔布斯从父亲身上学到,充满激情的工艺就是要确保即使是隐藏的部分也能做得很漂亮。这种理念最极端也是最有说服力的例子之一,就是乔布斯会仔细检查印刷电路板。电路板上有芯片和其他部件,深藏于麦金塔的内部,没有哪个用户会看到它,但乔布斯还是会从美学角度对它进行评判。

 

再比如,养父带他去参观埃姆斯中心,让他找到了一辈子热爱的东西:

 

 “我第一次见到计算机终端,就是我爸爸带我去埃姆斯中心的时候,”他说,“我觉得自己彻底爱上它了。”

 

更多的就不列举了,等你自己去书中探索。



 


说到苹果公司,它是由史蒂夫·乔布斯、斯蒂夫·盖瑞·沃兹尼亚克和罗纳德·杰拉尔德·韦恩(Ron Wayne)等人于1976年4月1日创立的。

 

创立苹果的具体过程就不多说了,比较有趣的是“苹果”这个名字的由来,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一下:

 

最后,乔布斯提议叫“苹果电脑公司”。“我那段时间正在吃水果餐,”他解释说,“我刚刚从一个苹果农场回来。这名字听上去有意思,有活力,不吓人。‘苹果’削弱了‘电脑’这个词的锐气。还有,这能让我们在电话簿上排在雅达利之前。”他告诉沃兹,如果到第二天下午还想不到更好的名字,那就用“苹果”。结果,他们真的用了。


PS.关于“雅达利”的科普,截取书中的内容:

 

这段经历帮助乔布斯完成了他走上商业和设计道路的入门课。他非常欣赏雅达利“投入硬币——躲开克林贡人”这样的游戏简洁性和用户友好性。“那种简洁性影响到了他,让他成为了一个十分注重产品的人。”与乔布斯在雅达利共事过的罗恩·韦恩这样说道。


再来就是乔布斯与沃兹尼亚克的“爱恨情仇”。

 

与其说他们是合作关系,倒不如说是共生关系,起码在苹果创立之前和创立初期是这样的。


书中是这么描述的:

 

沃兹尼亚克比自己的父亲更加了解自己与乔布斯之间的共生关系。如果不是乔布斯的话,他可能还在家酿计算机俱乐部的会议上免费发放自己设计的电路板的原理图,是乔布斯将他的技术工程天赋转化成了蓬勃发展的生意,正如当年的蓝盒子一样。他同意继续保持合作关系。

 

正如里吉斯·麦肯纳后来说的:“沃兹设计出了一台伟大的机器,但如果没有史蒂夫·乔布斯的话,这台机器到今天还只能陈列在业余爱好者的商店里。”

 

虽然对于他们后来的分道扬镳感到可惜,但这也是必然结果。除了彼此性格上的差异有一定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出发点不同,这点我在以前的工作中也深有体会。

 

做技术的通常会站在技术人员的角度出发,希望把所有有用的功能都罗列在上面,然而这样做通常会忽略掉一些用户体验。做产品的大多是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希望界面再简洁点,操作再傻瓜点,同时能够满足足够多的需求。这点在书中也有体现:

 

他(指沃兹)想要Apple II带上8个扩展槽,可以让用户随心所欲地插上小型电路板或者外接设备。乔布斯坚持只能有两个扩展槽,一个给打印机,另一个给调制解调器。“通常我是个很好说话的人,但这一次我告诉他:‘你要是只想要两个扩展槽的话,就自己去做一台吧。’”沃兹回忆道,“我知道,像我这样的人最终总是会想出点儿东西来加到电脑上的。”

 

随着苹果的发展壮大,乔布斯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毕竟优秀的技术天才很多,但绝妙的创意以及高效的执行者却不好找。所以理念的分歧以及影响力的不同,最终导致二人“分手”。



 


虽然前面的章节关于乔布斯性格的部分让我读起来有点困难,但从中还是能看出他做产品时的那种“专注且对于完美的极致追求”,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他不会在产品上作出妥协,”阿特金森说,“他是个控制欲极强的完美主义者。如果哪个人不愿意把产品做到完美,那他就是笨蛋。”

 

正如奥斯本那句著名的宣言:“够用就好,多出来的功能都是浪费。”乔布斯认为这整个想法都是可怕的,好几天的时间里他都在嘲笑奥斯本。“这家伙就是不明白,”他走在苹果公司的走廊里还反复骂道,“他不是在创造艺术品,而是在制造垃圾。”

 

“乔布斯认为自己是艺术家,他鼓励设计团队的人把自己也当成艺术家,”赫茨菲尔德说,“我们的目标从来都不是打败竞争对手,或者是狠赚一笔,而是做出最好的产品,甚至比最好的还要好一点儿。”

 

卡雷和阿特金森曾一度抱怨说乔布斯在标题栏的修改上耗费了他们太多时间,而他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乔布斯大发脾气。“你能想象一下每天都要看着它是什么感觉吗?”他吼道,“这不是件小事,这是我们必须做好的事!”

 

对于设计,他要求“极致的简约”:


我们的设计思想就是:极致的简约,我们追求的是能让产品达到在现代艺术博物馆展出的品质。

 

我们管理公司、设计产品、广告宣传的理念就是一句话:让我们做得简单一点,真正的简单。

 

什么叫真正的简单,我想四个字便可以解释:化繁为简。也就是苹果手册中提到的:至繁归于至简

 

将极其复杂的功能或者科技隐藏在简单的外表之内,这才是高手,正如写文章时,我们常说的“深入简出”,是一个道理。

 

无论是对于产品的极致还是对于设计的极致,乔布斯都是致力于打造伟大的产品。对于伟大的产品,乔布斯有自己的态度:

 

他告诉阿特金森:“伟大的艺术品不必追随潮流,它们自身就可以引领潮流。”

 

简直不能再酷!


早期的苹果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产品莫过于麦金塔电脑。





△ 图片来自于小红书@邦塘村的弗兰克 △


然而,麦金塔电脑最让我震撼的不是他的产品性能,而是它那1分钟左右的广告。 


负责广告片的克劳和他的两位团队成员——文案史蒂夫·海登(Steve Hayden)和艺术总监布伦特·托马斯(Brent Thomas),一直在玩味着一句反驳乔治·奥威尔小说的话:“这就是为什么1984不会变成《1984》。”乔布斯因为很喜欢这句话,并让他们加以演绎,用于麦金塔电脑的发布当中,所以广告中也借用了《1984》中的部分形象。


谈到《1984》,相信大家映入脑海的便是老大哥,和那句: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对这支广告片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B站看一下:





除了对产品的极致追求,乔布斯对于团队建设也有自己独特的想法,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那句:“聪明人不是不合作,他们只是不爱跟笨蛋合作。”书中是这么描述的:

 

乔布斯坚持认为:如果你想建设一个由一流队员组成的团队,就必须要狠。这是他从麦金塔团队中总结出的重要管理经验。“这个道理很简单,团队扩张时,如果吸收了几名二流队员,他们就会招来更多二流队员,很快,你的团队里甚至还会出现三流队员,”他回忆道,“麦金塔的经验告诉我,一流队员只喜欢同一流队员合作,这就意味着你不能容忍二流队员。”

 

这也是我在工作过程中,吃过很多亏才得出的感悟,如果早早看到这本书,也许就会节约更多的时间成本了。


虽然招二流队员表面上付出的金钱费用要比一流队员少,但是,千万不要忽略日后的沟通成本以及为此而耽误的时间成本。效率是极其关键的,有时候把握住时间才能赚取风头上的第一桶金。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有实力做到“后来者居上”,也许在挣扎的过程中,资金链就断裂了,梦想就碎了。所以乔布斯的这段话,值得所有管理者或者创业者认真思考。





18章之后的内容,读起来就比较顺畅了。

 

随着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人也会变得越来越成熟。被驱逐出苹果的乔布斯建立了NeXT,机缘巧合又收购了皮克斯。

 

沉淀后的乔布斯情绪控制上相比之前有了“一定的”进步,婚后的他读起来也不让人感觉到那么分裂了。

 

在这里贴一张乔布斯与他老婆鲍威尔的照片,她真的好美,我真的好爱:





在职业生涯中,乔布斯因创造伟大的产品而闻名于世。然而,他创造伟大的公司和品牌价值的能力同样不凡。他创造了他的时代中最好的两个品牌——苹果和皮克斯。

 

乔布斯将对产品的那份专注从苹果带到了皮克斯。能人之所以做什么成什么,正是因为他背后对于极致的那份变态追求

 

“我都没法儿跟你说我在《玩具总动员》出品前总共看了多少个版本,”拉里·埃利森说,“到最后,这就变成了一种折磨。我要去他家看最新的那10%改进的内容。史蒂夫执迷于把一切都做好——无论是情节还是技术,任何不完美的东西他都不会满意。”

 

关于NeXT和皮克斯的经历在这里不多说,我们还是着眼于苹果。

 

1996年12月2日,史蒂夫·乔布斯在时隔11年后,再次踏上了苹果位于库比蒂诺的土地。

 

重新归来的乔布斯,身上独有的那份魅力也更加显著,我们能够深切地体会到他灵魂中散发的——热情、专注和纯粹。

 

他的纯粹可以在他跟皮克斯员工们说的这段话中体现:

 

那天到了皮克斯以后,他去拉塞特的办公室,解释说即使仅仅作为苹果的顾问,也会占用他很多时间。他说他想得到拉塞特的祝福。“我一直在想,这将导致我有很多时间不能陪伴家人,也有很多时间不能陪在另一个家——皮克斯。”乔布斯说,“但我想做这件事的唯一原因是,这个世界如果有苹果就会变得更好。”

 

全书我认为最好笑的一章便是第23章——复出。具体大家自己去读吧,在这里就不多分享了。

 

但值得分享的是这段话:

 

乔布斯30多岁的时候,自他1985年离开苹果后的10年间,确实少有建树。但是当他1995年步入40岁以后,却成就卓著。那一年《玩具总动员》发行上映,第二年苹果收购NeXT,使他一举重返他当年创建的公司。回到苹果,乔布斯将证明,即使超过40岁的人也可以是最好的创新者。

 

在他那自负和个人动力的驱使下,他要通过创造足以令世人敬畏的传奇来获得满足。这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制造不断革新不断变化的伟大产品,以及建立一家有持久生命力的公司。

 

由此可见,能够束缚住你的只有你的思维。不要总拿年龄当借口,好像步入中年就可以心安理得的躺平了,想要成就一番事业,永远都不算晚,只要你肯尝试。




真正值得我们系统学习的内容在24章以后。

 

重回苹果工作,乔布斯表示:

 

 “我回来差不多10个星期了,工作非常辛苦。”他说,看起来疲惫但很坚定,“我们做的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我们是在努力回到好产品、好营销和好分销这些最基本的东西上来。苹果已经忘了怎么把最基本的东西真正做好。”

 

前面我们说专注,都是从乔布斯如何打造一款近乎“完美”的产品这一角度去窥探的,然而,专注还有另一层含义

 

决定不做什么跟决定做什么同样重要,”他说,“对公司来说是这样,对产品来说也是这样。”

 

彼时的苹果有非常严重的问题——产品线不仅多且杂乱。下面这段描述太好,我思考了很久不舍得删除,决定全部搬上来分享给大家:

 

产品评估显示出苹果的产品线十分不集中。这个公司在官僚作风的驱动下对每个产品炮制出若干版本,去满足零售商的奇思怪想。“真是荒谬,”席勒回忆说,“无数的产品,大部分都是垃圾,由迷茫的开发团队制造。”光是麦金塔就有很多个版本,每个版本都有不同的、让人困惑的编号,从1400到9600。“我让他们给我解释了三个星期,”乔布斯说,“我还是搞不明白。”最后他干脆开始问一些简单的问题,比如:“我应该让我的朋友们买哪些?”当无法得到简单的回答时,他就开始大刀阔斧地砍掉不同的型号和产品。很快他就砍掉了70%。“你们是聪明人,”他对一个小组说,“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这样的垃圾产品上。”很多工程师被他这种粗暴、严苛的手段激怒了,因为这样会导致大规模的裁员。但是乔布斯后来宣称,优秀的员工,包括有些项目被毙掉的员工,都赞成这种做法。“工程团队无比兴奋,”他在1997年9月的一次员工会议上说,“开完会,有一些产品刚被砍掉的人激动得一跳三尺高,因为他们终于明白了我们在朝哪个方向前进。”

 

当你试图把握住所有的时候,你正在失去一切。

 

“吉尔曾在每次会议上追着我们批准越来越多的产品,”伍拉德回忆说,“他一直在说我们需要更多产品。史蒂夫来了以后说我们需要更少的产品。他给我们画了个四格矩阵,说这就是我们应该专注做的。”

 

人生精力有限,如果你什么都想做,或许什么都做不好,排列出你认为最重要的事情优先做,专注做,结果会更好。

 

如果你不知道如何排列,那么我相信乔布斯的一句话会给到你很好的启发:“把每天当作最后一天去过”。是的,生死关头,你会做出最清醒的决定:

 

到1997年末,乔布斯作产品评估时,发现它还在。他后来这样描述这个决定:如果苹果当时的处境没有那么危险,我可能会钻进去研究怎么改进它。我不信任这个项目的负责人。我强烈地感觉到它有真正优秀的技术,但是因为管理不善搞砸了。停掉它,我就解放了一些优秀的工程师,他们可以去开发新的移动设备。最终我们走对了路,做出了iPhone和iPad。

 

关于乔布斯一向推崇的设计上的简洁,书中后面的章节也再次提到:

 

你必须深刻地把握产品的精髓,从而判断出哪些不重要的部件是可以拿掉的。

 

设计是一个人工作品的核心灵魂,并最终由外壳表达出来。

 

由此可见,乔布斯骨子里是一个艺术家。


他热爱科学也热爱艺术,正因如此,他能够将二者协调在一起,从而做出伟大的产品——也就是科技中带着人文色彩的产品。


越往后读,我们越能密集发现乔布斯身上的优点。

 

他既是一位战略思想家,又能发现最微小的细节:

 

他一进门,就会查看几张桌子上那些正在设计的产品,看看它们是否符合苹果公司的发展战略,并亲手检查每一个产品的演进设计。

 

他会问:“有意义吗?它是否会让我们快速成长”或者类似的问题。他能够看出事物之间的联系,这对于一个大公司的管理者来说绝非易事。单凭桌上的模型,他就能看出公司在未来3年的发展。




关于乔布斯本人,我就说到这了。

 

他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综合体,但这种魅力,我们很难模仿,因为他对产品和对人的这种品味是与生俱来的。


品味这种东西很玄妙,就像最近经常看到的一句话:喜欢的从来不是类型,而是感觉。

 

最后,摘抄书中几句比较经典的话吧:

 

整个演讲以介绍“潜在市场”和“竞争对手”开始。和往常一样,乔布斯显然没有耐心听这些。法德尔说:“我能感觉到,他没耐心在一张幻灯片上花上一分钟的时间。”当翻到“市场上的其他播放器”这张幻灯片时,他挥手示意法德尔停止。他说:“不要担心索尼。我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是他们不知道。”

 

随着年纪增长,我越发懂得“动机”的重要性。Zune是一个败笔,因为微软公司的人并不像我们这样热爱音乐和艺术。我们赢了,是因为我们发自内心地热爱音乐。我们做iPod是为了自己。当你真正为自己、为好朋友或家人做一些事时,你就不会轻易放弃。但如果你不热爱这件事,那么你就不会多走一步,也不情愿在周末加班,只会安于现状。

 

乔布斯的一个商业原则就是:永远不要害怕内部相残。他说:“与其被别人取代,不如自己取代自己。”(嘿嘿,熟悉不,就是我公众号的自我介绍)

 

乔布斯之后说:“在商业界有个很经典的理论,叫做‘第二个产品综合征’。”症结在于对第一个产品的成功缺乏理解。“我在苹果就对此深有体会。我的感觉是,如果做成了第二部电影,我们就成功了。”

 

记住自己终会死去,是我所知最好的方式,避免陷入认为自己会失去什么的陷阱。你已是一无所有,没理由不追随内心。

 

很多现在看似简单的功能,都是当时创意头脑风暴的结果。

 

他解释说,“我们做这些是因为我们想创造伟大的产品,因为我们关心用户,因为我们愿意为全部的体验负责,而不是去做别人做的那些垃圾。”他相信他是在为人提供服务,“人们在忙着做他们最擅长的事情,他们希望我们去做我们最擅长的。他们的生活很繁忙,他们有其他事情要做,而不是去想怎样整合他们的计算机和电子设备。”

 

乔布斯的传奇是硅谷创新神话的典型代表:在被传为美谈的车库里开创一家企业,把它打造成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他没有直接发明很多东西,但是他用大师级的手法把理念、艺术和科技融合在一起,就创造了未来。

 

但是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斯卡利(苹果前CEO)本末倒置,把赚钱当成了目标。这种差别很微妙,但它却会影响每一件事:你聘用谁,提拔谁,会议上讨论什么事情。

 

他们一直演变、前行、改进他们的艺术。那就是我一直试图做的事情——不断前进。否则,就如迪伦所说,如果你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最后的最后,再推荐一个经典视频。

 

这是2005年6月14日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的毕业典礼上做的一次精彩的演讲。





这个视频我之前看过,虽然很有感触,但并没有哭。当《乔布斯传》看到一半的时候,好奇心驱使我再次翻出了这个视频。


这次我看到泪流满面。

 

的确是一个经典视频,其经典程度不亚于乔布斯打磨的苹果产品。

 

我极力推荐大家,在阅读完《乔布斯传》之后,再来看一遍这个视频。当你了解了乔布斯的一生,进入到他的世界,体会到他人生所经历的痛苦与欢乐,再去聆听他的这次演讲,才能真正感受到每一个字的意义与价值。

 

我终于明白,按部就班地上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乃至考硕士博士,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路径,我希望我的孩子清楚地知道她想要什么,以及她现在做的事情是否有意义。

 

如果她认为教科书上的东西对她来说毫无价值,我想我甚至会支持她辍学的决定(如果她有此想法,并且足够成熟),虽然现在听起来很荒唐,但我希望她能更有能动性地去学习她想要学习的东西。

 

你在追求自己热爱的事情上面,所花费的每分每秒,都不会被浪费。

 

所以,放手去做,不要被大环境带节奏,不要被迫内卷,我们需要寻找自己人生的意义。

 

人生就是连点成线,我们要“尽力”确保,做的每一件事,都蕴含“热爱”的灵魂。

 

最后,我想认真地对乔布斯说一句,瑞思拜,你的确很厉害。

 

哎,没出息的我又哭了。

 

有的时候,我觉得眼泪并不代表脆弱,因为它清楚的让我知道,我的灵魂,依旧年轻。






好啦,宝子们,明天休息喽,后天还不确定,有什么想说的话来我非在编留言板说吧~!最后祝大家晚安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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